产前检查有益母婴健康

作者:家家月嫂 发布日期:2010-01-08

肾功能检查

  4. 梅毒血清学检查:所有孕妇均需要进行,凡阳性者在孕期需行规范治疗,以阻断母胎垂直传播。

  5. 乙型肝炎检查:乙肝孕妇可以通过母胎传播而导致新生儿乙肝病毒感染。

  6. ABO及Rh血型检查

  7. HIV (爱滋) 等传染病筛查

  8.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:要求在孕24至28周进行,若诊断妊娠糖尿病则须监测及治疗,以降低母胎并发症及减轻对母儿的远期影响。对于高危妊娠的孕妇,可以依据情况提前进行筛查或者重复筛查。

  9. 孕妇血清学筛查

  10. 超声检查:是孕期最为重要的检查项目,在孕7~8周检查有助于判断是否为宫内妊娠及是否为活胎、胚胎个数及验证预产期等;孕11~13+6周,在确定准确的孕龄的同时测定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 (NT);在孕18~24周进行超声检查,此时胎儿各器官的结构和羊水量最适合系统超声检查,全面筛查胎儿有无解剖学畸形,系统地检查胎儿头颅、颜面部、脊柱、心脏、腹部脏器、四肢、脐带等结构;妊娠30~32周的检查,是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,胎盘位置及胎儿先露等。若孕期有合并异常情况,则须根据专科医生意见增加超声检查次数。

  11. 电子胎心监护

  12. 心电图检查

  13. 还有一些特殊的孕期检查,如产前诊断、有创性的产前检查诸如绒毛膜穿刺、羊水穿刺及经皮脐血血管穿刺等。

  孕期进行规范的产前检查,提高出生人口质量,无论对个人和社会都意义重大,是影响子孙后代的千秋伟业,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。让我们共同不懈努力,造福后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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