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慎用和禁用的药物

作者:家家月嫂 发布日期:2010-10-05

胆草、山豆根、大青叶、板蓝根、苦参、丹皮、生地、玄参、紫草、犀角、茅根、槐花、川乌、草乌、延胡索、细辛、白芍、白芷、甘草、酸枣仁、海龙、海马、芦荟、洋金花、天南星、太子参、王不留行、硫黄、樟脑、玄明粉、蟾酥、土鳖虫、红娘云、阿魏、猪牙皂、路路通、八月木、柴胡、天仙子、马鞭草、白附子、麻黄、冬葵子、蓖麻油、番泻叶等。总之,应禁用和慎用的中药,概括起来为毒药、活血化瘀药、行气驱风药、苦寒清热药、凉血解毒药。

  (2)西药类:

  青霉素:可破坏胎儿红细胞,引起严重黄疸,使胎儿死亡。

  链霉素:引起先天性耳聋,骨骼发育畸形。四环素:致牙釉质形成不全,骨骼、心脏畸形,先天性白内障,肢体短小或缺损(如缺四指),新生儿溶血性黄疸,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。

  土霉素、强力霉素:使胎儿短肢。

  氯霉素: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、呼吸功能不全、发绀、腹胀(即“灰婴综合征”)。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,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、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。

  卡那霉素:致耳聋。

  红霉素:致先天性白内障、四肢畸形、脑膨出。

  庆大霉素:造成胎儿耳损伤,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。

  磺胺类药物(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):致高胆红素血症、脑核性黄疸、畸形。

  海洛因:使胎儿呼吸抑制、死亡。

  度冷丁(杜冷丁):致新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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